瀟湘晨報
近日,兩名17歲男子在海底撈用餐后向火鍋鍋底小便引發眾多關注。
△ 涉事視頻截圖
3月12日,海底撈火鍋發布公開聲明稱,事發于2月24日凌晨,經報警及數千家門店自查比對,于3月6日晚確定事發門店為海底撈火鍋上海外灘店。當地警方對涉事人員作出了行政拘留處罰。3月10日,對于兩名涉案男子,該司也向上海黃浦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申請,堅決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。
此外,海底撈提出,針對2月24日00:00至3月8日24:00期間在海底撈上海外灘店堂食消費的4109單顧客,承諾將全額退還當日餐費,并額外提供訂單付款10倍金額的現金補償。
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,在該聲明發布后,有許多網友發布自己在相關時段于涉事門店消費的訂單截圖,金額從一百多元至一千多元不等,其中不少表示自己已經收到了退款,不過還沒有收到10倍補償。
一名浙江網友告訴瀟湘晨報記者,她是2月25日在上海游玩時吃的海底撈,共消費374元。3月12日晚7時許,她收到了全額退款,但補償沒有收到,“一輩子陰影了,打售后電話根本沒人接”。隨后評論區有人表示可以私信海底撈公眾號,獲取鏈接并填寫相關信息。3月13日,該網友表示填報了補償表單,需要等候7個工作日左右。
另一名實際消費993.7元的網友也向瀟湘晨報記者表示,已收到同等金額的退款,“承諾的10倍補償預計在7天內到賬。”
相關消費者對于海底撈的此項聲明也反應不一,有3月8日去消費過近600元的一名網友表示“沒注意到相關新聞,看到退款才發現,倒賺6K!”但也有消費者告訴瀟湘晨報記者,“只能說一般吧,畢竟是衛生問題,不是錢能解決的”。
此前據據現代快報記者,補償金額將超過千萬。
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此前向媒體分析,兩位醉酒男子的行為應當向海底撈承擔賠償責任,賠償范圍包括門店替換餐具費用、造成門店客流量減少產生的經濟損失、名譽權侵權賠償等。
海底撈向4109單顧客免單并10倍補償,屬海底撈因兩位男子的不當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,有權向對方追償,但十倍的補償行為對方可能不會承擔。本事件中,海底撈無過錯,其主動補償目的可能是挽回企業形象。因兩人未滿18周歲,若無法證明其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,賠償責任將由監護人承擔。
因兩位男子尚不滿18周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,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。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,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;不足部分,由監護人賠償。(瀟湘晨報)
責編:
審核:于琳琳
責編:于琳琳